再過一天,也就是10月1日,我國民法典的開篇之作——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》將正式施行,這意味著中國的民事法律制度進入到了“民法典時代”。
從1954年至2002年,我國曾先后四次組織民法典的起草,但因為種種原因都未能成功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明確提出:“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,編纂民法典。”
作為民法典的第一部分,《民法總則》在民法典中具有統(tǒng)領性作用,它確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、框架,規(guī)范了社會生活的基本規(guī)則。
這是一部與每一個中國人都息息相關的法律,在此之前,從沒有哪部法律像它一樣如此貼近每個中國人的生活,直接關涉每個人的切身利益??v觀《民法總則》206條內(nèi)容,涉及到每個人從“搖籃”到“墳墓”全方位的保護,覆蓋了從工作到生活的各個領域。
因此我們要關注,更要認真學習這部“為你而立”的法律,更無比期待這部體現(xiàn)了時代特點和人文關懷的《民法總則》能溫暖人心、照耀生活,開啟我國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的新時代。
